法庭外的媒体早已知晓,这一天,他的母亲梦鸽出席庭审,而同为歌唱家、军人的父亲李双江仍旧保持低调。
案发至今,李某某的角色几度转换,从“强奸”到“嫖娼”再到现在的“没嫖成睡着鸟”。对于翻供,李某某称是因为遭受了公安的逼供、诱供,有30 多个小时不让他睡觉,对方威胁自己不承认就判十年,“这辈子你就完了”。
而对于在口供上签字,李某某表示自己不签会被认为态度不好,会被重判,所以就签了。
梦鸽团队出具了一份物证鉴定书,该鉴定是法医对杨女士血样及其衣物上的精斑血液的检测结果,检测到的DNA只来自王某和魏小某。王冉称,依此可判断李某某没有与杨某发生性关系。
由于法庭择日宣判,对于物证等关键要据,目前尚无法得到公检法系统的说法,值得注意的是,庭审过程中魏某某指控李某某在车内打了杨女士几个耳光,到宾馆后王某又殴打过杨女士,并且李某某首先脱去了杨女士的衣服,第一个和杨女士发生了性关系。
被告张某的供词也与魏某某形成了交叉印证,他同样证实,李某某在车上打了杨女士嘴巴,在房间内,李某某和王某脱去了杨女士的衣服,李某某首先和杨女士发生了性关系。张某还称杨女士在房间内曾去撞墙角。
被害人杨女士以精神状况需要接受治疗为由拒绝出庭,法庭核准,公诉人提供的她的证词内容为,5个人都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李某某是第一个,且她的衣服主要是李某某脱的,过程中,她没有反抗和呼救,因为此前已遭到殴打,李某某还曾威胁要打死她,所以感觉呼救也没有用。
杨女士表示,自己在酒吧时被李某某灌了很多酒,从在酒吧开始就不是很清醒,没什么意识,在随后出去吃饭时还一度去卫生间呕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