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外的媒体早已知晓,这一天,他的母亲梦鸽出席庭审,而同为歌唱家、军人的父亲李双江仍旧保持低调。
多名被告做出了对李某某不利的供词,被告魏某某的律师李在珂甚至提出法庭应该对这宗强奸案划分主从犯。这让梦鸽怒不可遏,当庭与李在珂发生了冲突。
由于是不公开审理,庭后经由各种途径传递出来的消息显得有些零散而不完整。
北京海淀区检察院指控,2013年2月17日5时许,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在海淀区某酒吧包间内与被害人杨某某饮酒后,将其强行带至某大厦房间内,以暴力殴 打手段先后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其左眼上睑、鼻背部片状皮下出血,左颞部及左颧部片状皮下出血等轻微伤情。
检察院认为,李某某等5 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且系轮奸,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检方同时提请法庭注意,本案中4名被告人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 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一名被告人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系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为预先张扬,对李某某的无罪辩护,人们并不感到意外,只是,梦鸽聘请的律师陈枢、王冉并没有出示“颠覆性”的证据。
李某某当庭否认自己曾殴打并性侵受害人。这名16岁的少年称自己并未与杨女士发生性关系,进入宾馆房间后,是受害人自己把衣服脱了,躺在靠近厕所的床上,而他当时坐在靠窗户的椅子上玩手机,同伴说让他先来,他说不来,后来玩手机玩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