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被带到田里,按命令跪下,然后有人向他头部开了一枪。
1994年底陆金凤在唐家生下一名男婴。1995年春节胡某回乡过节,唐某心中害怕,仍将陆金凤和孩子送回,并咬定孩子和他无关。胡某极为暴怒,将陆金凤 剥光衣服反绑双手吊在树上狠抽,并用刀猛戳她的大腿和下身拷问“奸夫”,将其折磨得死去活来。当晚唐某、关某怕出人命,前来劝解,却被盛怒下的胡某持刀追 砍,导致二人死亡。次日黎明,喝得大醉的胡某将被冻得奄奄一息的陆金凤解下,拖进屋中再次毒打至昏迷,随后自己也恨恨地睡去。
陆金凤苏醒后,浑身血肉模糊,疼痛难忍,却发现儿子已经被狠心的胡某掐死了,心怀绝望,失去理智,遂使尽浑身力气,取镰刀向熟睡中的胡某猛砍,致其死亡, 并放火烧屋。火起,村民赶来救火,发现了浑身是血的陆金凤持刀呆坐于地,而唐某、关某和胡某都被砍死。众人大惊,愤怒的群众将陆金凤捆绑殴打,并将其扭送 公安部门。
此案被列为庆阳县1995年特大案件,1995年3月陆金凤被批准逮捕。经审讯,陆犯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庆阳县法院认为陆犯虽然遭遇悲惨,其情可叹,但 她是劳改释放人员,尚在监管期,且杀人事实清楚,法律无情,又逢特殊时期,所有罪行加重处理,应当判处死刑。陆犯不服,提出上诉,但被驳回。
1995年12月24日陆金凤被押往咸阳,在公判大会上终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天下午,陆金凤被执行枪决,结束了年轻而悲惨的一生。
越战侦察老兵死刑前举动把当场武警都惊呆了
出于求生的本能,将要被执行死刑罪犯表现各异,大部分罪犯知道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心早已死了,所以比较坦然,但也有哭的、骂的。但在执行死刑之前反抗的人也不是没有,这些人,往往给参与者、看客留下深刻的印象。
不管人犯什么罪,在临死之前的反抗,是一种求生本能,可以理解。用我们当地的土话说:鸡死了也要挠挠脚!让临死之前的人发泄一下,我认为是一种人道!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