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被带到田里,按命令跪下,然后有人向他头部开了一枪。
董颖
22岁的董颖是青岛市南区街道办事处科员,对金钱的极度贪欲,促使她同张洪卫、顾涛勾结,以为该市湛山派出所民警杨步聪之女介绍出国留学为幌子,将杨女杨倩骗到南京,注射了眠乃宁。
见杨倩未死,董颖又出去购买了麻醉剂给杨注射,最终竟活活将杨倩闷死,劫得人民币6。1万元。之后三人又分别以请吃饭、出国探亲为名,将杨步聪及妻子徐春美杀死。
制造了骇人听闻的“灭门”命案。当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一审判处张洪卫、董颖、顾涛死刑时,女犯董颖吓瘫在地上。
张莉:投毒杀人罪
1988年7月15日,是23岁的女杀人犯张莉人生当中的最后一天。她是因故意杀人且情节极为恶劣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经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她将以命谢罪,和其他7名罪犯一起在荒草遍野的刑场上结束自己罪恶的生命,永远地离开这个世 界。
她本来可以有一个温暖的家庭:她长着一张清秀而不落俗套的脸,一双比别人都大的漂亮眼睛顾盼神飞,一只微微翘起的小鼻子为她又添上了少许妩媚,胖乎乎的脸蛋就像一个洋娃娃那般可爱,修长的两腿使她在人群中引人注目。
虽然她颇有姿色,但由于少女时就引来的狂蜂浪蝶,使她骄横无礼;对物质的追求,扭曲了她的人生观;现实中的不易,使她人性竞失;她不爱学习,每次考试都在 整个班级里位居末席,她的心根本就不在学习上。。。终于,初中没毕业,她就离开了学校,混迹于社会,游荡于街头巷尾,放纵于舞厅酒吧,终日无所事事。她的 美貌,让她有了天生的优越感,终于有一天,她与一位街坊话不投机,大打出手……远没有结束,这个姑娘感到自己受了委屈,竟丧心病狂的买了毒药,放进糖果 里,诱使邻居家的小孩吃掉。
三天,她就归案了。一审,死刑,大眼睛流出了悔恨的泪水,她上诉了,然而,二审仍然是死刑……执行死刑前一天,她终于接到了结束自己生命的死刑通知书,签 上了自己的名字……是她把自己永远的绑在了耻辱柱上,这全是她咎由自取。法律是无情的,也是公正的,她必须为自己犯下的罪行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