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业“5。12社会责任日”发布会暨北京网评会2011年度第四次会议现场
2011年5月12日下午,北京网络媒体协会新闻评议专业委员会召开年度第四次会议,回顾5。12汶川大地震发生三年来,北京网络媒体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持续援助灾区重建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向互联网全行业发出将每年5月12日设立为互联网行业“社会责任日”的倡议。网络媒体代表、网民代表、社会公益人士代表及行业主管部门代表共同参加评议。新浪、搜狐、网易、百度、凤凰等23家网站参会并积极响应。
评议会认为,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广大网络媒体及其从业者在抗震救灾中的种种行动集中展现了互联网行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抗震救灾的行业形象。不论是亲赴灾区报道灾情、搭建平台传递资讯,还是组织救济公益活动、持续援助灾区重建,网络媒体行业通过各种方式,发挥了凝聚力量、激励斗志、传递爱心、构建和谐的积极作用;同时,在此过程中也真实见证和记录着灾后3年来,在全国人民的支援下,灾区人民从悲壮走向豪迈,积极重建家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弘扬了全国上下万众一心的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唱响了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评议会指出,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在相继发生的西南五省旱灾、青海玉树地震等每一次灾难面前,广大网络媒体都能够在第一时间自觉行动起来投身救灾,并且积极应用社交网站、微博客等新的传播手段和形态,充分整合信息资源,使社会援助体系得以更加顺畅、高效地运转。在此过程中,网络媒体自觉将行业的发展创新与自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了行业不断走向成熟、迈向主流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评议会强调,媒体必须担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这是世界各国对大众的共同要求,也是新闻传播应当遵循的一项工作原则。互联网的大众媒体的社会属性和其他媒体一样,在对社会产生影响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评议会向全行业发出倡议,将每年的5月12日设立为互联网行业“社会责任日”,牢记历史赋予这一天的特殊意义,牢记互联网行业所应担当的社会责任,以高度的文化自觉,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附:互联网行业“5。12社会责任日”倡议书(2011年5月12日)
三年重建,汶川重生。
今天,在汶川大地震3周年纪念日,北京网络媒体协会再次召开新闻评议会,业界同仁回首重建历程,共话社会责任。
三年援手,网络媒体日渐成熟。
重大灾难报道机制、社会联手援助机制、灾区重建持续机制已成业界共识。
媒体必须担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这是世界各国对大众传媒的共同要求,也是新闻传播应当遵循的一项工作原则。互联网的大众媒体的社会属性和其他媒体一样,在对社会产生影响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今天,我们向全行业发出倡议,将每年的5月12日设立为互联网行业“社会责任日”,牢记历史赋予这一天的特殊意义,牢记互联网行业所应担当的社会责任,以高度的文化自觉,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传媒